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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原住民族與國家關係的定位與規範                  林明德


   


為讓『台灣政府與台灣原住民族新的夥伴關係協議』、『準國與國關係』、『國中有國』政策早日付諸實現,並防範2008總統大選可能政黨輪替,使政策中斷或受阻。因此,原住民社會應召開相關會議及行動,提出原住民族對國政共同主張訴求,形成社會輿論、凝聚民意壓力,以邀請所有總統候選人做出回應,並提出具體實踐的時間表。


  


這次總統大選不是原住民族候選人之間的競爭,也不是政黨的對決,而是攸關原住民族與國家權力關係(主權)的釐清與界定,應明確訂定如條約、憲法、基本法、法規命令……等相關規範。


   


原住民要爭取的不應只是就業機會、福利優惠……等事後補救措施,福利殖民主義的思維層次,而更應是傳統領域、自然資源的歸還與利用,即民族自覺自治權利的保障!


   


 協助推動原住民族各部落部落會議,及各族民族議會在各地陸續成立,透過由下而上公開討論,凝聚原住民意識,團結原住民力量,以形成強而有力民意基礎的壓力團體,以建立原住民聯合自治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主權協定。


因此,希望透過這次總統大選的相互競爭制衡,來凸顯釐清「原住民與中華民國主權關係」,確立原住民與中華民國政府未來的新關係;並對「原住民與中華民國政府新夥伴關係」、「準國與國」、「國中之國」政治主張提出因應的對策;要求政府對「新夥伴關係」提出落實的具體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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