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愛台十二建設中的回復自然海岸政策立即跳票
社團法人屏東縣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執行長 朱玉璽
搶救台灣島最後的自然海岸線,民間團體從2006年開始關注,喚起了無數的民眾關心這段最後一塊處女地,走過的民眾幾乎都會反對道路的開發,因為她美的像一塊璞玉,又地處偏僻毫無經濟效益。
公路總局承受民間壓力,順勢增建隧道來替代部分濱海公路,民間理應樂見其成,但是一旦貫通,全台最後僅存的自然海岸線,極具保存價值的阿朗壹古道將殘破不堪,留給民眾的將是虛耗39億、文化、生態消失,過客取代觀光的消波塊核廢料公路。
一條效益奇差,卻犧牲人民公帑、文化、生態與永續價值的海岸公路
這段從台東南田到屏東旭海的海岸公路,全長約12公里,公路總局為了避開一段自然海岸線,增設兩座隧道,加上原先設計的隧道共3678m ,也就是說仍有8公里的公路是蓋在緊鄰海岸線上,自然海岸早已名存實亡;屏東段挖隧道是因為岬角突出海灘易受波浪侵襲,將來風災來襲將造成道路損毀及行車危險;因此以保護自然海岸為幌子而增設隧道增加二十億的經費,肥了工程單位、承包商及與其掛鉤的政治人物,卻犧牲了世代的永續環境。
道路開發過程造成傷害,營運後環境的破壞更是加劇
試想,隧道在炸山與開挖過程,產生的噪音、污水、土方不會對棲地、地層與水脈衝擊嗎?開發單位卻只要在書面提到做到『降低施工強度』就可過關;在施工的過程沿海岸線所搭的便道,就像一把鋒利的刀切開了海岸的生態平衡,不僅對動物造成輾壓死亡,像行動緩慢的保育類動物椰子蟹,更會死傷慘重,但是卻只需在施工過程觀察死傷的情形,然後在死傷較大之處增設動物廊道,就認為可解決棲地破碎化及動物大量死傷,動物廊道成為公路開發的邪惡化妝師。
能成功經過廊道的生物與被壓死的生物量來比較,可說是天差地別,廊道只是讓人類的開發道路犧牲無數生靈,減少一些愧疚感,並無法真正保護棲地與物種的延續。
研究顯示,道路興建後將造成當地的生物無數死傷,對於棲息在此區的動植物,更是造成各種不同層次的影響,其結果都是負面的。
違背事實的環評報告?斬斷了綠蠵龜回鄉之路!
筆者走過幾次阿朗壹古道,過往台東南田都是沙灘,常有海龜上岸產卵,但因尚武漁港的興建阻隔了漂沙,沙灘消失現只剩屏東段尚有一段約500m 的沙灘,當地耆老曾在此看過綠蠵龜上岸產卵,但是嚴謹的環評調查書竟然說:本區無沙灘,亦未發現產卵紀錄;若不是調查草率,顯然刻意隱瞞事實。
綠蠵龜已經是全世界瀕臨絕種的物種,過往在台灣東部及南部沙灘常有其蹤跡,後來因消波塊、
海岸公路、棲地被破壞,目前在台灣島僅存綠蠵龜上岸產卵的地點就在阿朗壹古道,台26線的動工隧道的出入口就在此處附近,勢必讓台灣島最後綠蠵龜上岸產卵的地方消失,台灣在世界保育的污名又添一筆。
台26線環島公路違背馬總統愛台十二建設之復育海岸新生計畫
依照行政院的永續海岸發展策略:為確保台灣自然海岸線不再損失,避免不當設海岸工程,衝擊自然環境平衡,應以回復海岸自然風貌為願景。
因此,回復自然海岸是行政院永續海岸整體發展的重要目標,然而在台灣僅存的自然海岸線開發公路,猶如打了總統與行政院長一個大巴掌,因為在愛台十二建設中的環境保育方面,復育海岸新生,以回復海岸美麗自然風貌,是建設中最核心且迫切要推動的,公路總局卻欺上瞞下,把這段自然海岸線當作欲改善的道路來興建。
留下台灣島僅存的自然海岸線,不做公路,馬上可以讓愛台12項建設獲顯著的政績,保留最後的自然海岸線不僅沒有復育的問題,且不花任何公帑又能回應民間近幾年來推動的千里步道願景,朝向永續的國家步道邁進。
台灣自然海岸即將淪亡的關鍵,馬總統請您做出智慧的決定!
自然海岸不僅具有淨化環境污染,且是最天然的動態防波堤,能有效吸洪排水,凡那比颱風重創南台灣之際,從台灣最後的自然海岸線為保育起點,宣告對於自然海岸破壞的反省與救贖。
若這一段不保,則愛台12項建設中的環境永續馬上破功,馬總統您站在此轉捩點,是讓台灣島被消波塊環繞,被標籤為終結台灣島最後自然海岸線的劊子手,還是留給台灣海岸一扇自然窗口,讓蓽路藍縷的生物們在台灣有永世棲息的居所,連結台灣人的海洋開拓精神與生物艱辛遷徙的傳承,彰顯政府的海洋永續政策的宏觀視野。
雖然台26線的環境影響評估已過,但正也是考驗當代政治人物的智慧,能否對土地謙卑對海岸懺悔,讓這段缺口,具有無比的可能性,基於世代的正義與社會的良知,在台灣自然海岸即將淪亡的關鍵,馬總統您有此睿智做出讓後人緬懷的決定嗎?
陳情團體:社團法人屏東縣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 執行長 朱玉璽(0920509124)
台灣環保聯盟屏東分會 理事長 洪輝祥 (0918182125)
正在連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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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檢舉對象:交通部公路總局濫權、瀆職
內容:
一、公路總局推動台26線安朔至旭海段公路整體改善計畫,違背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推動
「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維持自然海岸線比例不再降低,並回復海岸自然風貌。
二、公路總局違背行政院的永續海岸願景與發展策略:為確保台灣自然海岸線不再損失,避免不當設海岸工程,衝擊自然環境平衡,應以回復海岸自然風貌為願景。
三、公路總局欺上瞞下,把這段安朔到旭海的自然海岸線當作欲改善的道路來興建,公然違背愛台十二建設中的環境保育方面,復育海岸新生,以回復海岸美麗自然風貌。
四、環評過程草率,違背事實,斬斷了綠蠵龜回鄉之路!
屏東段尚有一段約500m 的沙灘,當地耆老曾在此看過綠蠵龜上岸產卵,但是嚴謹的環評調查書竟然說:本區無沙灘,亦未發現產卵紀錄;若不是調查草率,顯然刻意隱瞞事實。
五、開發台26線違背環境基本法第一章第二條破壞野生生物、人文史蹟與自然遺產,且開發損及後代永世之文化自然遺產(阿朗壹古道);
六、第三章違背環境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條,公路總局未積極採取種措施,保護海洋環境,竟公然在台灣島最後的海岸線開發公路,破壞海洋永續的資產。
辦法:
一.建請委員依據保障全民重要文化自然遺產的價值,彈劾公路總局濫權、瀆職,撤銷其台26線之環境影響評估計畫。
二.建請委員共同連署呼籲馬總統廢除台26線的施工計畫,保護全台最重要的自然海岸的資產與阿朗壹古道文化遺產。
三.台26線在環評過程,顯然並未委託海洋專家參審慎調查,過程草率,建請委員要求環保署針對此案重新審查。
四.環評過程隱瞞事實,重大缺失,建請委員要求有關海岸的生態調查資料必須與海洋專家共同重新審慎重做,以召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