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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過去五年間,用電佔比不到0.5%。
用電大戶為 【桃園縣】14.20%, 【台北縣】11.10%, 【台北市】9.18%。
若將產業與住商的佔比分開計算時,
其中以桃園的產業用電佔11.37%,
台南縣產業用電佔6.68%最高。
主因為桃園工業區眾多,台南的部份,應是南科的原因。
各部門用電方面,
【住宅部門】用電量佔比為18%左右,
【工業部門】為50.94%,
其中電子產業總用電量佔13.90%,
化學材料業11.14%,
服務業20.3%。
p.s:產業用電就是指工商產業為主,住商用電是指一般住宅及小型商店
資料提供來源: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GC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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