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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蕙君施鴻基/台東縣報導】

 


台東縣政府美麗灣度假村BOT案將恢復施工,卑南鄉刺桐部落阿美族人昨天開挖美麗灣海灘,以挖到建築廢棄物及縣府核發使用執照為由,控告縣長黃健庭等五名官員瀆職。黃健庭強調,一切依法行事,問心無愧。


爭議六年的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是縣府發包的BOT案;縣府秘書長陳金虎說,業者雖有意願營業,也即將恢復施工,但會先辦說明會和地方溝通。


今年九月初,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縣府敗訴,須停止開發;同月廿日,縣府卻發給已完成建物的使用執照,刺桐部落發言人林淑玲曾抗議縣府曲解判決。


城鄉發展處長許瑞貴說,環保團體向法院聲請停工部分,僅是最早期施工的一公頃部分,但後來計畫追加到六公頃,縣府針對六公頃用地中已完成的建物發給使用執照,「安全鑑定、消防審查都合格,沒有理由不過」。


刺桐部落族人不以為然,林淑玲說,縣府作法是曲解判決,「這種作法不只有切割嫌疑,更是陳倉暗渡」。


刺桐部落族人得知業者即將恢復施工,昨天雇用怪手到美麗灣前海灘開挖,並在路邊拉白布條,傳達抗議訴求,不少經過的車輛駕駛以揮手、鳴喇叭等方式回應;網路上串聯反美麗灣並拒絕入住,也有千餘人響應。


林淑玲說,經過開挖找到生鏽鋼筋、建築廢棄物,先前縣府卻聲稱是有用資源,實在可笑,「既然有用,我們打算把這些廢棄物打包,送到縣府做為縣長就職周年禮物」。


中午過後,刺桐部落十多人前往台東地檢署控告縣長黃健庭、副縣長賴順賢、秘書長陳金虎、城鄉處長許瑞貴、環保局長黃明恩等五人瀆職。黃健庭透過秘書回應:「一切依法辦理」許瑞貴說,林淑玲等人若針對他個人,「絕對會反控誣告」。


 



原民淨灘護杉原灣 挖出廢棄土石



〔自由時報記者張存薇/卑南報導〕


 


引述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0/today-south2.htm


 



台東縣美麗灣渡假村因環保爭議停工三年,在地的阿美族刺桐部落居民昨天以「淨灘」方式開挖沙灘裡的廢棄土石,並狀告縣府相關人員瀆職;城鄉發展處長許瑞貴則質疑,私人為何在國有土地上僱怪手開挖?他表示,將追究法律責任。


位於杉原海邊的美麗灣渡假村於九十三年動工,環保團體、在地居民質疑未尊重地方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施工破壞生態,向高等行政法院分別提出「違反環評法、要求停工」、「環評無效訴訟」。


96年停工 即將復工


美麗灣主體結構於九十六年三月完成後,開發單位於九十六年底自行停工,兩項行政訴訟目前均判縣府敗訴,縣府上訴中、並於今年九月核發建照,開發單位則依先前有條件通過的環評決議,將於今天下午召開地方說明會後,即可準備復工。


破壞環境 危及安全


在地居民林淑玲在東海岸阿美族人、議員林參天等人陪同下,昨天僱請怪手開挖沙灘,她強調,杉原灣是東海岸阿美族人的傳統領域,無法再忍受環境遭破壞,但沙灘裡卻埋藏水泥塊、鋼筋,危及遊客安全,此外,行政法院屢判縣政府及美麗灣敗訴,但開發單位卻動作頻頻,令人擔心農曆年前即將正式營運,下午也配合發動踩街活動,希望大家一同守護這片土地。


一行人近中午時轉往台東地檢署,按鈴控告縣長黃健庭、副縣長賴順賢、秘書長陳金虎、城鄉處長許瑞貴、環保局長黃明恩瀆職;黃健庭僅表示,美麗灣一事「一切依法處理」。


縣長:一切依法處理


許瑞貴表示,將反告對方誣告,他並質疑,為何一般民眾未申請公家單位會勘,即可私自僱工在國有土地上開挖?他揚言追究法律責任。


至於沙灘上的水泥塊、鋼筋等,黃明恩說,多年前據報曾開挖過卻查無所獲,許瑞貴指出,誰能舉證這些棄置土石由何而來﹖若開發單位真的未照當初申請堆置廢棄土石,可依相關規定處以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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